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
2007年1月20日至1月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2日进行(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
1月20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20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1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1月21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22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4.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
5.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