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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出台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
发布日期:2006-12-15 15:29:00 来源:光明日报

        今天从北京大学了解到,该校将根据学生特点出台《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这是北大为规范研究生的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提高学术水平,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采取的一项措施。

  按照该《规范》规定,研究生撰写的作为课程考核内容的平时作业和学期论文、向各种学术会议提交的论文、各种研究课题的研究报告、在各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毕业论文或提交答辩的学位论文,都属于被规范的范围。

  《规范》规定北大研究生不得有以下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编造、篡改研究成果、实验数据或引用的数据资料,隐瞒不利数据用于伪造创新成果,摘抄他人著述而不加以注明等抄袭、剽窃行为,请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提供虚假论文发表证明,向研究资助人谎报研究情况,发表论文时未经别人同意使用别人署名,伪造或涂改相关专家的推荐信、鉴定评阅意见,不如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中以职谋私,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以不正当手段干预和影响与研究生学习研究相关的成绩评定、评奖、评优、论文评阅及答辩等活动。

  据介绍,该《规范》适用于北大的研究生、在职攻读学位人员及同等学历申请学位人员。

 

北大出台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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