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研招考试 > 考试信息 > 正文
上海政法学院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2招生开始
发布日期:2011-09-23 08:18:00 来源:育路教育网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复确认上海政法学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据悉,上海政法学院将于今年10月份开始2012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上海政法学院(原为上海大学法学院,于2004年成为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于1997-2005年具有9年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历,共培养了七届298名硕士研究生。此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批复确认了上海政法学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刑法学三个学科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上海政法学院将逐步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高职教育并举的人才培养格局。经市教委与学校共同研究,“十二五”期间,上海政法学院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研究生)的规模将达到10000名。

上海政法学院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2招生开始
字体: A+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