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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生源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指南
发布日期:2011-10-13 08:34:00 来源:湖北教育考试网

湖北省生源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
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指南

  一、生源范围

  1.籍贯为湖北恩施地区(含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等8县市)的少数民族生源。

  2.户籍、人事档案均在湖北恩施地区的在职汉族生源。

  3.民族院校、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承诺毕业后回恩施地区或定向单位就业。其中,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回恩施地区;在职考生回定向单位。

  2.学历、年龄等条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1〕8号)的要求。(教育部网址: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763/201110/xxgk_125530.html

  三、报考程序

  (1)确认报考资格: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于2011年10月31日前(报考博士研究生于2012年3月30日前),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无需委托书)持以下材料到湖北省教育厅高教处确认报考资格:

  1.考生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

  2.考生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须未注销,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到就读高校的,找高校户籍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

  3.往届生提交考生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考生本人学籍证明(由就读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一式一份;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确认资格咨询电话:027-87328007(2012年3月30日前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2)领取考试校验码

  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于2011年10月31日前,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无需委托书)持《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到考试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部门领取校验码。在湖北省参加考试的考生,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领取校验码;在外省参加考试的,到当地省级教育考试部门咨询校验码领取事宜。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依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报名考试,无需领取校验码。

  领取校验码咨询电话:027-68880270(2011年10月31日前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3)签订定向协议
  拟录取考生,于2012年9月30日前每周一、三、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无需委托书)持盖有招生单位公章的《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或《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定向协议。

  签订定向协议咨询电话:027-87677785(2012年9月30日前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四、乘车路线

  1.湖北省教育厅: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可乘701、108、411、522、578、572、709、606路公汽到洪山路站下,湖北省教育厅办公楼12楼1207室。

  2.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7号,可乘701、411、578、108、709路公汽到蔡家嘴路站下,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楼7楼711室。

  3.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6号,可乘503、811、723、317路公汽到石建村站下,进洪达巷约行1000米即到;或乘710、312路到荷花村站下;或乘576、586、729路到黄家湾站下,进洪达巷约行1500米,湖北工业大学马房山校区院内3楼303室(2012年办公地址可能变更,可到中心网站查询:http://www.91wllm.com)。


湖北省教育厅高教处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
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鄂生源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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