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研招考试 > 考试信息 > 正文
武汉纺织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3-09-29 15:04:00 来源:武汉纺织大学

  一、招生说明

  1.我校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武汉地区社会报考点,可接受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同时接受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报考省外单位的考生报名。

  2.我校2014年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请查看《武汉纺织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4年我校计划招生500余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3.报考我校设计学(130500)、艺术硕士(135100)、工业设计工程(085237)、工商管理硕士(125100)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

  二、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时须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自身状况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导致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专业学位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费和采集图片信息等。

  3.准考证打印: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试

  1.初试:(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考场安排见《准考证》。(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业务课(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工商管理硕士初试科目设两个单元,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

  2.复试:(1)复试时间:大约在2014年4月中旬。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2)复试内容:①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②外语能力测试,以听说方式进行;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④其他学校或院部复试时规定的内容。

  五、招生政策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将按照国家文件规定执行。

  2.我校自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开始执行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助学金、三助津贴及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等。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其中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同时我校还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

  所有学制年限内的档案调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我校提供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硕士生通过申请并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三助津贴标准为每岗每年不低于3000元。

  此外,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创新活动,学校还设有“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创新基金项目包括科研创新项目、优秀硕士论文培育项目、研究生高水平论文培育项目,研究生通过申请获批项目可获得3000-5000元不等的资助。

  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我校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若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2.本简章中招生规模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14年招生计划为准。

  3.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也可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并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单位代码:10495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邮政编码:430200

  联系部门: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夏贤辉

  电话:027-59367495

  E-mail:yzb@wtu.edu.cn

  网址:http://gs.wtu.edu.cn

 

武汉纺织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字体: A+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