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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2013-12-24 10:13:00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诚信应考  公平竞争

——致全体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考生朋友们:

  大家好!

  一年一度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又要开始了,省教育考试院向全体考生倡议:诚信应考,公平竞争!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方式。维护考试公平,确保选才公正既是国家利益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但是,近年来总有少数考生心存侥幸,企图通过违规舞弊获得超出自己真实水平的成绩;每到考前或考试期间,也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和无良中介利用考生的这种心理兜售假试题、假答案,或自称能弄到答案,考试时能将答案传进考场而向考生兜售无线电作弊工具,从而导致部分考生上当受骗。

  为维护国家考试的权威性,确保考试公平,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肃考风考纪,不断加大对替考和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传送答案等严重舞弊行为的查处力度。

  教育部明文规定,凡研究生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当次考试成绩,次年不得报考;对严重作弊行为,如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所有处理结果都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伴随终身。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湖南湘潭市田某、张某两名考生混入考场偷拍试题,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均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3年研究生考试中,我省多部门联手,共打掉作弊团伙8个,抓获专事作弊的违法人员20余人;共查处违纪作弊考生465人。这些违法人员都受到了应有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均被取消考试成绩,其中作弊的172名考生还被取消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并被记入教育部诚信档案。

  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即,我省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狠抓考试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考风考纪的治理力度,持续对考试作弊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所有考生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考试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组织专人回放审核,对发现的违规考生一律从严处理。

  二是使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考生身份,以杜绝请“枪手”代考行为。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核对考生基本信息;考试时刷二代身份证进入考点,禁止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入场考试等。

  三是采取多种措施防范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考场统一配备无声挂钟和金属探测仪,禁止考生携带计时工具或违规物品进入考场;考场统一配发考试文具,按照“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原则,禁止考生自带文具进入考场等。

  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33号令处理违纪作弊考生,相关信息记入教育部诚信档案,还将以文件形式将违纪作弊考生的情况通知其所在高校或工作单位。

  为了确保你们2014年研考顺利,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尽早准备并保管好二代身份证,否则将不能进场考试。

  2.因要刷二代身份证进场,请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

  3.诚信应考,不要参与作弊。

  4.进考场时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文具、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存储设备、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

  考生朋友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持良好考试秩序、维护国家考试权威、确保选才公正是我们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每个考生应尽的义务。诚信应考心安理得,违纪作弊战战兢兢;诚信应考今年不行明年可以再来,违纪作弊则会留下污点,抱憾终身。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朋友自尊、自强、自信,丢掉幻想,放弃侥幸,诚信应考、公平竞争!衷心祝愿你们在2014年的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取得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12月

致全体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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