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研招考试 > 考试信息 > 正文
辽宁新增29硕士学位点同时撤销33个学位点
发布日期:2016-10-24 10:27:00 来源:沈阳晚报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关于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共有25个省份的175所高校大幅撤销576个学位点,另外有25个省份的178所高校增列了366个学位点。辽宁在此次公示中,新增了29个硕士学位点,撤销33个硕士学位点。

  全国35个软件工程学位点被撤

  从撤销学位点较多的学科来看,软件工程最多,共有35个学位点被撤销;工程(项目管理)被撤销21个;工程(工业工程)被撤销13个;生态学、统计学、系统科学、工程(物流工程)、应用化学等也超过10个。在辽宁撤销的学位点中,软件工程也是最多的,涉及的高校是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沈阳化工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海洋大学。

  辽宁工程类学位点增设最多

  178所高校共增列了366个学位点,增加的学位点数量明显少于撤销的学位点数,其中辽宁有29个,均为硕士学位。辽宁地区工程类学位点数量比较集中,只是所学方向有所区别。涉及的高校包括沈阳理工大学的工程(车辆工程);辽宁科技大学工程(测绘工程);沈阳化工大学工程(安全工程);沈阳农业大学工程(计算机技术)。此外,会计学、外语类的硕士学位点增设也比较多。

  撤销的学位授权点须停止招生

  从2016年起,全国高校学位点实现动态调整。按照教育部要求,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在3年内实行有限授权,须停止招生,但保留对已招收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权。3年期满后完全撤销授权,仍未毕业研究生由学位授予单位转由本单位其他学位授权点培养并授予学位,或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学位。

  此外,对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此外,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需聘请不少于1/2本省(区、市)以外的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后,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辽宁新增29硕士学位点同时撤销33个学位点
字体: A+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