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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结束
发布日期:2016-11-22 15:16:00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我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16年11月16日结束,全省报考人数为107136人,比2016年增加4687人,增幅为4.6%。其中报考学术型硕士人数为49039,比去年减少2421,报考专业型硕士人数为58097人,比去年增加7108人。报考考生中应届生人数为69964,比去年增加2811人。

  2017年我省共设置28个报考点。全省考点报名人数前三的是:武汉大学7742人,武汉理工大学7087人,华中科技大学7057人。

  在报名过程中,各报考点认真执行教育部和湖北省文件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验证。各报考点认真做好报名数据上传与下载,确保了数据的齐全、准确。今年我省报名及确认工作进展顺利,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今年我省对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因使用通讯工具接收信息实施作弊和代考等严重作弊被停考且再次报考的多名考生进行了严格审查,禁止其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6年12月24—25日举行。从2016年12月15日开始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如果考生忘记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可在下载开始前一周登陆报名网站(http://yz.chsi.com.cn)凭网报号和身份证号找回。

  省教育考试院郑重提醒考生,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在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者一律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自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已有多人因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代考或组织团伙作弊被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我院再次郑重提醒考生: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1月22日

2017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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